近日,保定市出台《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方案》,通过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,促进部门数据汇聚融合、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,提高该市政法部门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。
据了解,该系统框架简单概括为“1·4·3·10”,即建设一个数字法治综合应用;抓好四项重点任务,包括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、打造一体化平安保定;建成政法一体化办案、行政执法监督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个集成应用;满足十大基础应用,包括推进智慧网格建设、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支撑能力、推进智慧立法平台建设等,同步推进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建设,推动法治建设重要领域体制机制、组织架构、业务流程的系统性重塑。
方案对数字法治系统进行了统筹规划。到2022年底,数字法治系统总体框架基本形成,执法、司法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全面深化,基本实现案由、办案单位、办案流程“三个全覆盖”;到2023年底,数字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基本建成,初步实现自动化智能化,执法监管问题定位更加精确,数字化执法监督多场景应用更加丰富;到2025年底,数字法治系统基本建成,业务协同更加高效,数字法治综合应用成熟稳定运行,数字法治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逐步完善,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。
该市将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作为一体推进平安保定、法治保定和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着力点。目前,该市已成立数字法治系统建设领导小组,组建了市直有关部门业务主管、高等院校专家在内的工作专班,正按照法治系统建设“一张图”有条不紊、协同推进。
下一篇:最后一页
X 关闭
X 关闭